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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生产用药质量安全状况调查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产出来”“管出来”“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我司近年来组织有关科研技术单位,围绕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种、风险因子、关键环节和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开展了风险评估、监督抽查等工作。各单位陆续提交了一批项目报告、政策分析、监管建议等材料,现选编为工作简报,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考。
 
本期刊发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供稿的《食用菌生产用药质量安全状况调查》,该报告针对食用菌生产用药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进而提出了管控措施和政策建议。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食用菌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家,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种植业体系中继粮、菜、果、油之后位居第5的行业。近年来,全国各地将食用菌产业作为区域经济调整、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食用菌产量、产值保持了双增长,2018年全国食用菌总产量3789万吨,总产值2939亿元,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国民健康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由于食用菌易受到病菌、菇蚊、菇蝇等侵害,在食用菌栽培生产过程中往往会喷洒农药进行杀菌杀虫,但我国食用菌中登记农药有限,登记产品仅有15个(含复配剂),有效成分6种,分别为咪鲜胺、噻菌灵、二氯异氰尿酸钠、高效氟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三十烷醇,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食用菌品种生产过程中对病虫害防治的需求。前期工作发现,食用菌生产过程中存在病虫害防控不当导致的农药滥用、农药隐性成分添加、成分不明等风险隐患。
 
一、调查范围及基本情况
 
根据往年食用菌产量、消费统计,选择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河南、云南、甘肃等7个省(市)开展农药质量安全状况调查与产品质量分析评价工作。通过到代表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周边菌需农资商店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当地食用菌主栽品种、栽培方式、生长过程中病虫害发生情况、采取的植保措施及农药使用情况等。调研的同时进行了取样验证分析,利用超高效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法进行非靶向筛查定性,气相色谱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定量,共计对123份农药样品(杀虫、杀菌、除草剂77份,营养剂28份,消毒剂18份)进行了隐形添加成分筛查等分析,并抽取194个食用菌样品,含草菇23个、茶树菇38个、黑木耳33个、姬松茸21个、平菇33个、双孢蘑菇8个、香菇28个、银耳10个进行农药残留情况分析。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药标识不清、成分不明问题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药无登记证或登记证号不规范,登记证企业与标签标注企业不一致;标签未标注农药有效成分、浓度、具体施用方法等信息或标记不明;标签信息笼统、概念模糊,存在夸张宣传现象。
 
(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隐性成分添加问题严重。一是杀虫、杀菌、除草剂。77份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中有29份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7.7%,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13份)及隐性添加成分检出(16份)。杀虫剂隐性添加成分检出率为19.6%,检出成分为吡虫啉、辛硫磷、虫螨腈、哒螨灵、丙溴磷、螺螨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7种,含量范围为0.28-7.72%。杀菌剂隐性添加成分检出率为31.6%,检出成分为盐酸吗啉胍、咪鲜胺、多菌灵、甲基硫菌灵4种,含量范围为0.55-30.89%。除草剂未有隐性添加成分检出。二是营养剂。28份营养剂有效成分主要是氮磷钾等大量元素及锌硼钙锰等微量元素、氨基酸、活性肽、腐殖酸。其中3份样品有隐性成分检出,检出率为10.7%,检出成分为复硝酚钠及赤霉酸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三是消毒剂。18份消毒剂主要成分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用于环境防霉、大棚消毒,其中1份未知成分的高效消毒剂检出13.54%的多菌灵。
 
(三)不规范用药导致的食用菌农药残留问题突出。一是食用菌产品农药残留检出情况。194个食用菌样品共检出21种农药129频次,整体检出率为38.7%。其中检出率最高的农药为矮壮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未在食用菌上登记的农药检出了128次,占全部检出农药次数的99.2%;检出毒死蜱、氟虫腈、硫丹、乐果、三唑磷、氧乐果及乙酰甲胺磷等7种蔬菜上禁用农药,检出率为18.6%。二是残留农药风险程度。从农药种类看,在综合药物性质、膳食比例(%)、农药毒效(ADI值)、使用频率、高暴露人群、残留水平等基础上对检出的农药进行风险排序,得出风险较高的农药为矮壮素、恶霉灵、多菌灵、噻嗪酮、氧乐果、毒死蜱及硫丹。其中矮壮素风险显著高于其他农药,氧乐果、毒死蜱及硫丹为蔬菜上禁用农药。从食用菌产品看,对检出农药的不同品种食用菌进行风险排序,发现银耳农药多残留现象突出,茶树菇及草菇禁用农药使用情况较为严重。
 
三、食用菌农药残留问题原因分析
 
(一)检出农药种类较多原因。一是食用菌登记农药较少。登记可在食用菌生产中使用的农药有6种,以杀菌剂为主,食用菌生产中可选择的合法使用药剂种类较少,在出现病虫害问题时农户会根据农资店推荐或生产经验自行选择其它药剂,导致农药检出种类较多。二是对农资店监管力度不够。农资店是农户获得药剂的主要来源之一,但调研发现,部分农资店存在滥卖农药、不合理推荐情况,推荐用药超出了实际允许使用的范围。
 
(二)禁用农药检出原因。综合各类调研及文献资料,分析食用菌禁用农药来源主要可能有两方面:一是违法使用。食用菌生产者,特别是一些小农散户对食用菌禁用农药的认知不够,好用、有方便渠道获得是最主要考虑因素,调研中发现,部分地区确实存在使用克百威熏蒸菇棚杀虫的情况。二是栽培料带入。食用菌栽培原料主要为水稻和玉米秸秆、棉籽壳、木屑等农业下脚料,残留农药引入到终端食用菌产品可能性较大。以本次调查检出率最高的矮壮素为例分析,矮壮素常用于棉花种植中,食用菌生长过程中不需要施用矮壮素,但是棉籽壳、棉屑等农业下脚料是茶树菇、草菇、平菇等人工栽培食用菌基质的主要原料之一,栽培料可能是这些食用菌子实体中矮壮素的主要来源。
 
四、主要建议措施
 
(一)加强对农药标识说明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农药包装标识管理,对于要求标识而未标识、不允许标识而违规标识及标识不清不明不规范的产品,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加强对登记审批有效期内农药的审核查验工作。
 
(二)加快食用菌用农药登记及相关标准制修订。农药登记方面,加快推进食用菌用药登记进程,开展大宗及特色小宗食用菌品种的用药筛选试验及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残留试验,逐步解决食用菌用药需求。标准方面,研究制定不同品种食用菌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为科学生产、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食用菌生产用药监管及评估工作。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聚焦问题隐患,加强食用菌中以杀虫剂、杀菌剂为重点的农药监督抽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对发现的使用量大、应用面广、危害程度高的问题农药及产品(如矮壮素、银耳产品),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其残留来源、代谢途径、消除规律等,进而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指导。结合食用菌产业分布实际,组织制定食用菌病虫害防治技术系列规程,示范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对食用菌生产用药的科普宣传和培训,组织行业协会等力量,印制一批食用菌禁用药、可用药清单,广泛悬挂张贴,引导菇农正确选用农药,提高科学用药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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