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总体向好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今年4月,我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增加了对屡禁不止的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违法的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条规,并且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然而今年以来,仍然有不少商家铤而走险,爆出食品安全问题,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
“糖精枣”
2015年9月,海口市查获了3.3吨“糖精枣”,不法分子将收购来的劣质枣经糖精钠温水浸泡,便可“生产”出卖相颇佳的青枣,因色泽红润,价格低廉,现已有部分“糖精枣”流向市场。自然成熟的大枣由绿到黄到红逐渐成熟、果皮上有绿黄红不均匀的自然颜色,若颜色绿红分明,发暗为铁锈红、暗红色,极有可能被糖精钠浸泡过。
糖精钠虽然是一种食品用甜味剂,但是在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糖精钠禁止用于新鲜水果,用糖精钠浸泡大枣,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白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5月到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白酒和花生油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白酒样品涉及30个省(区、市)810家白酒生产企业,抽检样品214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78批次,涉及企业57家;花生油样品涉及主产区山东、广东等16个省(区、市)95家花生油生产企业,抽检样品20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企业1家。其中白酒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超范围使用了甜味剂。
8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其中有9批次散装蒸馏酒被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白酒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或是由于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白酒产品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味剂。
大型超市食品防腐剂超标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日6批次食品出现苯甲酸及苯甲酸钠超标问题,最高超标4.6倍。其中被检出的地点包括永辉超市、乐天超市等大型超市。
通报显示,2批次佳宾牌山楂条、加州西梅分别在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分公司和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店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其中加州西梅超标2.4倍。另有4批次食品苯甲酸超标,杜明安牌琥珀金丝苯甲酸含量高达4.6g,是国家标准的4.6倍。在一个月内,北京、山西、海南、四川等8个省市都有食品被查出苯甲酸超标及其钠盐的问题,覆盖面积较广。涉事食品五花八门,消费者经常食用的熟食、酱菜、酱油、蜂蜜等食品均在其中。
在国家标准内使用防腐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是不法商家为在低成本条件下达到超长保质期,严重超量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钠等防腐剂,不顾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是违法的,更是不道德的。
含铝食品添加剂、山梨酸超范围使用
据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中,成都“亲亲”2项指标不合格。通报介绍,成都亲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亲”鲜度薯片(80克/包,2015-04-03)被查出不仅过氧化值超标,还检出本不得使用的含铝添加剂,其铝残留量达到26.5mg/kg。去年,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自去年7月1日起,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这三种产品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一律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膨化食品多为儿童所喜欢的零食,从保护儿童身体健康角度出发,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都不能在膨化食品中使用。
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的不合格名单中,山西省平陆县田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绵山”洋槐蜂蜜被查出含有山梨酸,而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禁止蜂蜜里添加山梨酸。事实上,“绵山”蜂蜜已不是第一次违规添加防腐剂了,在国家食药监总局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绵山”土蜂蜜也检出了山梨酸。
针对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包括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要求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违法生产企业采取停止生产、封存产品、召回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8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无疑为食品安全又加了一道保险。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严峻,但随着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相关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管理监督和违法打击力度,总体向好。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加强管理和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和消费者宣传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知识,消除认识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