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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低聚果糖都是营养强化剂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发布了蔗糖来源的低聚果糖作为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要求:以蔗糖为原料,用来源于米曲霉的β-果糖基转移酶水解后,经色谱分离提纯,干燥制得。公告的技术指标中,低聚果糖含量(以干基计)大于等于95.0%。 

 

  公告发布以后,在食品界引发了不同声音:欣喜者有之——蔗糖来源的低聚果糖作为营养强化剂应用终于有了正式的法规依据;误解者有之——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低聚果糖只能在个别类别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中使用,其他类别的食品都不能添加低聚果糖了。 

  仅从该公告中,确实看不出对低聚果糖应用的一个全面说明。其实,低聚果糖发展到今天,是经历了诸多法规洗礼的,理清低聚果糖法规脉络,就会更好地理解第6号公告。 

 

  我国最早关于低聚果糖的法规为1990年国家轻工业部的行业标准《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该标准在定义中说明:功能性低聚糖具有糖类的特性,可直接作为食品配料。7年后,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实施,低聚果糖又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应用于保健食品中。2006年,卫生部批准低聚果糖作为新资源食品。随着低聚果糖研究的深入和应用的扩大,到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低聚果糖国家标准(GB/T23528-2009),在定义中明确——低聚果糖属于食品配料,正式取代了低聚果糖作为新资源食品这一身份。所以说,低聚果糖仅能作为营养强化剂显然是非常片面的。 

  低聚果糖是由蔗糖或菊苣、菊芋为原料生产的。作为一种混合物,除功效成分低聚果糖本身外,也含有蔗糖、葡萄糖、果糖这些非功效成分。低聚果糖要想作为营养强化剂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在纯度上就必须达到更高的要求,普通低聚果糖(符合GB/T23528)中的大多数型号是不符合纯度要求的。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颁布的《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儿医用特殊目的食品标准》(CODEX STAN 72-1981)要求婴儿配方食品里不得添加蔗糖或果糖(除非特殊需要),以免危害果糖不耐症的婴儿。2006年9月,卫生部办公厅给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关于低聚果糖使用问题的复函》中指出:低聚果糖作为新资源食品,可以用于除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中。美国FDA2007年6月1日《关于低聚果糖的公认安全公告》(GRAS Notice No. GRN 000044)中,也提出低聚果糖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2010)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同样声明不得添加果糖。低聚果糖作为营养强化剂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中的果糖含量必须严格限制,以保证尽量少的带入果糖。卫生部2009年公告的菊苣来源的低聚果糖,要求低聚果糖含量大于等于93.2%,而2012年公告的蔗糖来源的低聚果糖,要求低聚果糖含量大于等于95%,这也是低聚果糖国标各种型号中含量最高的一款。所以说,一般的低聚果糖是不能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的,否则,不仅是违反了公告的规定,而且会给婴幼儿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除了在质量规格上的要求外,低聚果糖在成为营养强化剂之前,还经过了全面的安全性实验及功效试验,包括低聚果糖产品的三阶段毒理试验(小鼠急性毒性试验、微核试验、精子畸变试验、Ames试验,大鼠致畸试验,90天喂养试验)——证明低聚果糖产品安全性;生产低聚果糖所用的β-果糖基转移酶的毒理试验——证明该酶属于无毒级物质,是安全的;产酶菌种米曲霉的毒力试验——证明其不产生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是安全的。公告中提到的米曲霉,是唯一经过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证作为生产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的菌种,所以在公告中专门予以明确。此外,低聚果糖要想成为营养强化剂,还要将低聚果糖添加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做长期的婴幼儿喂养试验,以验证其可达到与母乳喂养的相似性。卫生部公告的几行字,一张表格的背后,是历时3年的严格、细致的审查与验证。所以说,不是所有的低聚果糖都有资格作为营养强化剂,把一般的低聚果糖用作营养强化剂是不严谨的。 

  低聚果糖想要成为营养强化剂不仅在审批环节严格,在生产管理环节同样严于作为普通商品的低聚果糖。低聚果糖作为普通食品配料,一般只经过地级质监部门的审核,就可以取得生产许可证(以QS开头的);而要取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的生产许可证,必须经省级质监部门按卫生部公告审查批准。目前,国内只有广东省的个别低聚果糖生产企业,取得了营养强化剂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以粤XK开头),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 

  综上所述,低聚果糖在成为营养强化剂的过程中,走过了普通低聚果糖没有经历的严格试验与审查,达到了普通低聚果糖所无法比拟的指标与安全性,是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安全基础与保证。将一般的低聚果糖(符合GB/T23528)与作为营养强化剂的低聚果糖(符合卫生部公告)混为一谈是不负责任的,将所有的低聚果糖都作为营养强化剂,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危害。 (来源: 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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